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我市四区、县(市)获省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资金。

点击:1066时间:2017-03-27 09:05:35 来源: 市经信委

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18个区、县(市),每年给予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和新昌县获得专项资金,占全省的22.2%。(产业处)

绍兴市机器换人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微德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5-88054092  传真:0575-88054092

ICP备案序号:浙ICP备12036542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