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省经信厅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民营企业座谈会

点击:954时间:2019-12-27 10:03:53 来源: 绍兴智造

12月25日,省经信厅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省经信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旭出席,省经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岳阳主持,部分企业家、企业高管、企业技术带头人以及中小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企业围绕《意见》,结合自身企业发展,从不同角度畅谈体会和感受。企业纷纷表示《意见》非常重要,出台也非常及时,体现了中央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性保障的决心,对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企业表示,《意见》的出台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了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决心。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是一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稳定性、系统性制度框架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意见》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重要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意见》的出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等重要论述,进一步诠释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

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徐旭表示,下一步省经信厅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要全面深入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并将其贯穿到谋划明年的经信工作中去;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立足稳增长、深化“三服务”,聚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聚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份,大力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经济运行处、产业转型升级处、数字经济处、投资处、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座谈会。(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


绍兴市机器换人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微德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5-88054092  传真:0575-88054092

ICP备案序号:浙ICP备12036542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