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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申报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的函

点击:971时间:2019-12-03 22:12:45 来源: 绍兴智造

 

浙经信服务便函〔2019〕126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申报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的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的通知》(工产业〔2019750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推荐浙江省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浙江树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乐工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瑞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4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主体申报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现将申报有关材料以及我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情况(附后)报上,予核准

联系人:黄哲明,电话:0571-87058270

 

附件: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情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20191127        

附件

  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要求浙江省积极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推进工作情况

(一)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自工信部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印发后,我省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认真对照有关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创建条件,按照“平台+公司”的模式,着重落实基础研究、公共服务、产业支撑、技术支持、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工作任务,结合我省的产业特色和发展现状,研究制定了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创建条件,2018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启动省级工业设计研究的培育与创建工作。

(二)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在各地经信部门的推荐下,全省共有34家企业(民非)申报工业设计研究院,其中工业设计企业10家、制造企业16家、基地运营公司5家及民非性质机构3家。今年4月,组织了研究院专家评审会,对34家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打分,根据分数排名选取前6家,确定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瑞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飞思十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博乐工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树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6家入围首批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

(三)完善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方案。5月以来,先后对6家入围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重点聚焦工业设计研究院平台+公司”的组建形式、工业设计研究能力等方面,努力做到全面掌握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实际情况。围绕浙江的块状经济特点,重点在纺织、高低压电器、竹制品加工、新能源汽车、厨电、智慧健康等在全国有一定产业规模和影响力的产业,充分发挥科研机构、重点高校、龙头企业等作用,加强产业链的整合,完善提升价值链,做好这些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发掘、培育、创建工作,并在重点产业和领域对创建主体的方案进行完善,确定首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

二、对创建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几点思考

)关于平台+公司”的模式。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研究院以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平台+公司”等模式运行,但从实际申报来看,由于涉及到技术机密、同业竞争等因素,制造企业的研究院具有排他性,基本上只为本企业及为企业配套的企业服务,很难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上,我们倾向以平台型公司牵头组建工业设计研究院,但平台型的公司主要依靠人力资本,以轻资产模式运行,以资本为纽带整合产业链上的制造企业难度较大。

(二)关于硬软件和课题的条件方面。从申报情况看,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部分硬件、软件要求高,如研究院的各类设计开发软件和仪器设备等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由于绝大部分平台型公司的规模不大,所以很难匹配该条件;又如研究院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5项,据调研了解,大部分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集中在高校,设计企业、制造企业在软课题研究方面重视程度不高,研究力量弱,很少参与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关于高校参与研究院建设的方式。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基本条件要求,研究院的依托机构是以资本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独立法人,股东中应包括当地设计与或制造企业的骨干企业,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智力资源。设立工业设计类的高校是培养工业设计人才的地方,也是开展工业设计基础研究的主要力量。而目前高校系统由于教育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入股办企业难度很大,在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创建过程中,很难以资本为纽带整合高校入股。是否可以考虑将基础研究较好、产学研能力强的高等院校作为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的主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政策引导。支持全省各地制定推动工业设计研究院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各地加大对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支持,给予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一定的政策倾斜。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作用,结合我省工业设计赋能提升对各地的支持,积极营造发展氛围,推动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发展。

二是加强首批省级研究院的指导工作。围绕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基本条件,结合浙江块状经济产业特色,推动省级研究院在公共服务、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首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指导工作,为争创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继续挖掘一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坚持优化存量、严控增量,在首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创建基础上,总结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创建经验,结合浙江特色产业,继续遴选一批浙江优势产业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进一步健全浙江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和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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