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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经信委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点击:1290时间:2017-04-24 16:04:25 来源: 绍市经信

绍兴市经信委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绍市经信〔2017〕11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经发局:
  现将《2017年绍兴市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2017年绍兴市智能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绍兴实施方案》,抢抓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及“互联网+”发展机遇,突出智能制造主攻方向,加快推进“绍兴制造”向“绍兴智造”转型跃升,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把推进智能制造作为制造强市建设和“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设备监控技术、智能工业机器人等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构建智能制造的装备层、应用层、平台层“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体系;组织实施智能制造“三百”示范工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推广百只智能升级产品、百个首台(套)智能装备、百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深化推进“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牵头搭建行业大数据平台,争取设立2个产业互联网国家实验室,打造基于互联网环境的制造业新生态,力争“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1)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高端装备特色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高端装备特色基地培育建设,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差异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基地、特色基地对标特色小镇,使之成为特色小镇的培育库。
  (2)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围绕《浙江省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方案(2015-2017)》(浙经信技术〔2015〕413号)工作部署,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申报,重点在纺织、印染、汽车零部件、医药等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试点示范,带动全行业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提升全市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3)推动实施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加快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编制下达2017年智能制造百项示范项目,重点推进卧龙电气“新能源汽车电机智能制造新模式”、浙江万丰摩轮“高强韧铝合金车轮智慧工厂”等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发挥示范项目和企业引领作用。同时,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倍增计划,重点在印染、轴承、袜业、电机、汽配、光伏、制塑等七大行业推广应用机器人,确保2017年新增购置机器人1500台。同时,加大优势制造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提升企业智能化技术水平
  (4)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服务智能制造、信息经济等重点工作,拓展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领域。严格备案鉴定程序,提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质量,全年完成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500项以上。争取一批省级重点技术创新专项和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支持一批传感器及芯片、物联网传输等产品(技术)的研发应用,培育一批应用范围广、市场反响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高端智能硬件产品。
  (5)深化“制造业+互联网”融合。组建全市产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会,着力打造基于互联网环境的制造业新业态。推进互联网+企业,实施百家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和信息化培训“十百千”工程,积极引导印染、化工等传统产业打造数字化工厂。推进印染、化工行业数字化、绿色安全信息化建设,完善企业工业控制安全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方案,以信息化推进工艺流程再造升级。
  (6)推进“标准化+”。实施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计划,鼓励“隐形冠军”企业牵头制订基于“工业4.0”的国际标准,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示范,争取率先形成智能制造标准的领先优势。积极推行精品制造,组织推选一批中高端智能制造产品典型,实施国际对标,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三)支持服务创新与协同发展
  (7)筹建成立绍兴市智能制造促进中心。以绍兴市机器换人服务中心、机械科学研究院浙江分院等为发起人,联合筹备成立绍兴市智能制造促进中心。积极搭建绍兴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参与绍兴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以及“两化”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制造装备的应用与开发,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和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8)培育推广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工程服务公司。公布第二批市级智能装备工程服务公司,组织召开分行业智能装备改造现场会推广会,为全市制造业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智能制造改造提升服务,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向柔性化、定制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9)推进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服务。以首台(套)产品认定和保险补偿机制为抓手,围绕“百项首台(套)”目标,推进智能装备水平再上新台阶。积极加快首台(套)智能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努力扩大装备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政策覆盖面。   
  (10)深化智能制造服务对接。加强智能制造相关对接服务,会同市人才办组织开展智能制造海外人才对接合作活动;引入银行、融资租赁、保险等机构,开展“融资、融物、融服务”一体化的智能制造金融创新服务,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智能制造服务, 助推企业智能化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智能制造推进工作,委相关处室按各自职能分工,按照本行动计划尽快启动相关专项实施,精心组织,创新举措,形成市县联动、各处室协同、广大企业积极呼应的有效推进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认真推进智能制造专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安排,并瞄准细化到一个产业、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套装备、一个产品、一项技术,优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工作协调。各区、县(市)及市直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对智能制造专项实施情况的跟踪,定期将智能制造专项实施情况报送我委;各职能处室要加强协调推进力度,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特别要做好省级以上专项申报,加快推进一批智能制造示范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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