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020时间:2017-08-21 08:56:17 来源: 市经信委
根据《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随机抽查方案》(绍经信随2017年 第3季度第4次抽查),经随机抽号,下列单位被确定为本批随机抽查对象,我委将于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1、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绍兴红葡萄纺织装饰品有限公司
3、绍兴铜都矿业有限公司
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诸暨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6、浙江杭机铸造有限公司
7、浙江昌隆化纤有限公司
8、浙江虹发印染有限公司
9、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10、浙江锦事达化纤有限公司
11、浙江华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12、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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