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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智能制造与产融结合专题研讨班”学员选调工作的通知

点击:1073时间:2017-06-26 08:18:23 来源: 市经信委

各区、县(市)委人才办、经信局,市直开发区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2017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绍市委办发〔2017〕27号)和省经信委《2017年企业管理与培训工作要点》(浙经信培训〔2017〕63号)的部署要求,为认真组织好2017年智能制造与产融结合专题研讨班,现就相关安排和学员选调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经济“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以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为主线,积极推动企业跨界融合创新,增强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为绍兴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1. 培训对象:以传统优势产业(纺织、化工、金属加工、黄酒、珍珠等制造业为主)和智能制造产业等重点培育企业的总经理(董事长),大企业(大集团)分管副总为培训对象,参训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2. 名额分配:越城区4人、柯桥区5人、上虞区5人,诸暨市5人、嵊州市4人、新昌县4人;袍江开发区3人,滨海新城2人;团市委3人;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5人。“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示范和试点企业及“专精特新”、“隐型冠军”企业优先。总人数不超过40人。
  三、培训内容及有关安排
  1. 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时间为7月下旬,地点在北京(清华大学);
  第二阶段:时间为9月中旬,地点在杭州;
  第三阶段:时间为11月初,地点在绍兴(增设课程)。
  2.研讨内容及形式:
  以智能制造与产融结合为主题,安排智能制造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融结合发展模式及路径选择二大模块(具体课程设置附后)。每个模块均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有关事项
  1. 本次专题研讨班由绍兴市经信委主办,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承办。
  2. 培训费由市财政资助。学员食宿及往返交通由会务组统一安排,按实收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3. 第一、二阶段培训,学员必须全程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第三阶段为增设模块,学员可自选。
  请各部门根据选调要求,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和选调工作。学员推荐名单由各地经信部门(开发区经发局)排摸汇总并告知当地人才办后,于6月30日(周五)16:00前传真至绍兴市经信委民营企业服务处。学员名单经审核确定后,发放录取通知.
  市经信委联系人:蒋新华,联系电话:85166002,
  传真:85331993,E-mail:1073545521@qq.com。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联系人:陈 颖
  电话:0573—82582680 15805738076
  附件:1. 学员推荐表
  2. 学员汇总表
  3. 2017年智能制造与产融结合专题研讨班课程设置
  

                                    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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