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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委 嵊州市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机器换人部分)

点击:1139时间:2015-05-11 00:00:00 来源: 绍兴智造

 一、鼓励企业项目投入

1.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对重大技改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浙商回归”项目、央企引进合作项目和重点研发平台建设给予“一厂一策”或“一事一议”扶持。

2.加大设备投资专项贴息。对当年设备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性企业,按照投资额采取分档累进计算给予贴息补助,其中1000万元以下、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给予3%4%5%6%的贴息补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和关键设备(设备目录由行业协会提出,报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审定后发文明确),贴息补助增加2个百分点。同一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3.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对申报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的,相关前期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具体按《嵊州市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嵊政办〔2012235号)执行。对列入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的,土地、金融等社会要素资源给予优先保障;对通过低效用地两次开发争取奖励用地指标的,所涉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争取到奖励用地指标的,给予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每亩3万元奖励。

4.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对工业零增地技改项目,经核准调高容积率,所涉相关行政审批规费(按发票)给予全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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